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城市更新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并不长,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制度构建还不成熟,现行的规划、土地、建设、融资制度主要适用于新建项目,而对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还缺乏法律支持,现在国家层面几乎没有城市更新专门制度,在地方也仅有深圳、上海等少数城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实践证明,确有必要加強城市更新立法研究,完善制度构建,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